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改革迈向“深水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01 08:57 来源: 宁夏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3月29日,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在行政审批、财税体制、工商登记等方面“大刀阔斧”推进改革,探索“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改革具体内容包括: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时效,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编制职权目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办法,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清理规范执法队伍,调整规范政府机构设置,认真做好职责清理,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部门内设机构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每一项改革都规定了具体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完成时限,分别交由自治区编办、政府服务中心、财政厅、物价局、工商局、民政厅及区直相关部门“操刀”,所有改革最迟在2015年年底前“交卷”。

    行政审批改革是此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头戏”。《意见》要求,行政审批事项今年年底前精简50%、办结时限压缩50%,同时向社会公布审批目录,接受监督,凡未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调整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清理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清理各种协会、学会等组织,全面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清理整顿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意见》要求,按照新的职责和新的内设机构设置,重新确定各部门人员编制,原则上按5%至10%比例精简,逐年到位,精简收回编制由自治区重新分配使用,新组建部门领导职数按1正4副配备。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各级各类编制员额都不得突破。事业编制员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5年内只减不增。

    据了解,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5月底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记者 李东梅)

责任编辑: 司徒宇乾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