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丛谈重点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01 11:1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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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谈重点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记者刘羊旸)4月1日起,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停伐出于何种考虑?如何确保停伐真正停得下、不反弹?停伐后重点国有林区发展靠什么?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

    全面停伐标志着重点国有林区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的发展新阶段

    记者:全面停止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是出于什么考虑?

    赵树丛:在重点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宣告了100多年来向森林过度索取的历史已经结束,标志着重点国有林区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的发展新阶段。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并在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率先进行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恢复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构建完备森林生态系统、保障国土生态安全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面积1845万公顷,是国家主体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区位极其重要。由于长期过度开发,森林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致使林缘不断退缩、土壤侵蚀加剧、湿地功能下降。如果不坚决停伐,森林生态屏障功能将进一步衰退,直接威胁到我国粮食主产区的生产安全和北方地区的生态安全。

    长期以来,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产权虚置、管用不分、权责利不一致,森工集团既代表国家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又是森林资源的实际占有利用者。实践证明,这种体制不利于资源有效保护。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是重点国有林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契机。

    全面停伐既是底线也是红线

    记者:如何确保停伐真正停得下、不反弹?

    赵树丛:要确保真正停得下、稳得住、不反弹,并达到为整个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探路子、出经验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制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森林资源监管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既是底线,也是红线。要按照“严格伐区设计审批、严格作业质量管理、严格木材运输销售监管、严格森林抚育经营管理、严格违法违规采伐责任追究”的要求,加强采伐、运输、销售、加工等各环节的清理整顿。完善森林管护承包责任制和奖惩措施,结合人员分流安置,充实管护力量,切实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针对停伐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新特点,开展专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特别是,停伐将产生富余人员安置、资源保护、产业转型、社会稳定等新情况、新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同时,要密切关注停伐后林区可能出现的无序采挖树木、过度开发林下资源等新问题,坚决制止非法采挖移植大树行为,防止毁林毁地和植被破坏。

    全面停伐将倒逼森工企业加快转型

    记者:停伐后重点国有林区发展靠什么?

    赵树丛:全面停伐将倒逼森工企业加快转型,推动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停伐后,林区将进入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要紧紧把握停伐的政策机遇,使试点的红利最大限度地转化为林区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做大做强支柱产业的推动力。

    要大力培育林区替代产业,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地缘优势,发展林产品加工基地和对外贸易,鼓励林业企业“走出去”;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促进林区转岗职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大力发展林区社会事业,强化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等。

    同时,要稳步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创新国有林区治理体系。目前,国家林业局正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认真研究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总的来讲,就是要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与林业、林业与企业各方面关系为主线,建立起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改善民生、有利于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权责利相统一的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有林区发展新体制。

责任编辑: 史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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