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强化管控措施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01 11:24 来源: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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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自治区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强化管控措施,确保将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突出提升现有补充耕地质量,切实杜绝占优补劣、占水补旱等现象。要将水土条件良好、符合规划条件的未利用地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储备范围;严格落实“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待补充好符合要求的耕地后,才可上报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跨县(市、区)级行政区域易地补充耕地的,要依规上报易地耕地占补平衡补充项目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是加强用地审查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用地定额标准、产业供地目录的,不得通过用地预审。

三是从严管控土地用途。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不得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名义违法违规开展非农业性生产经营,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发展设施农业要尽可能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非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不允许改变耕地用途,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造湖、种植林果、建设绿色通道,及发生其他毁坏基本农田种植条件的行为。

四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各市、县(区)政府和自治区农垦局是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的主体,必须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落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责任。对在用地预审、审查等关键环节,在对占用、补充耕地质量等重大领域,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从严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卢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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