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列为国家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02 08:52 来源: 新华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记者4月1日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日已正式批复将苏州市列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这意味着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晋升至国家层面。 

“苏州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改革,全面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说,城乡一体化是当前苏州最大的改革之一,我们将利用国家试点这一平台,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力争成为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样本和全国城乡发展一体化示范区。

2008年9月,省委、省政府确定苏州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之后,苏州又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联系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

作为先行者,苏州抓住改革试点重大机遇,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先后推出“三集中”、“三置换”、“三大合作”、“三大并轨”、“四个百万亩”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创造了多项全省乃至全国第一。通过改革,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苏州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多次到苏州调研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认为,苏州致力于破解谁来种地、农民如何持续增收、如何分享土地增值收入、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如何合一、新型城镇化如何推进等难题,并取得积极成效。

苏州市委农办主任顾杰介绍,城乡一体化是苏州最大的民生工程,农民成为最大受益者。至2013年底,苏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578元,城乡收入比为1.91:1,在全国发达地区差距最小。此外,全市92%的农村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91%的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52.2%的农户集中居住,累计140多万农民实现居住地转移和身份转变;农村集体总资产突破1350亿元,村均稳定收入650万元;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累计达4168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这一系列数据标志着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

从“省级试点”晋升“国家试点”,将为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创造“改革红利”,也赋予苏州更大的担当。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苏州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苏州将积极破解难题,打造新型城镇化发展、共同富裕、“四化”同步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文明、和谐社会、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城乡金融制度改革等8个示范区。到2015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城镇化率超过75%,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总资产达18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2.8万元,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达90%等新目标。

 

责任编辑: 刘啸萱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