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02 09:46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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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及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节假日安排有关规定,今年清明节期间,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继续执行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的政策。免收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通行费时间范围为4月5日00:00起,至4月7日24:00结束,以车辆驶离公路出口收费车道时间为准。 

保障道路畅通,对易发生拥堵的收费站开启所有收费车道,设置免费通行提示牌和车辆分流提示牌,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继续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在条件允许的收费站设置免费车辆专用通道。工作人员在收费广场入口处分类疏导车辆,确保过往车辆有序通行。

根据近年清明节期间全省高速公路车型结构和交通流量分析,车辆出行主要以省内短途祭扫、旅游为主,预计哈同、哈牡、哈伊、哈大、哈五等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出现车辆出行小高峰。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要求各管理单位提前安排部署,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公路通行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并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手机短信、96369服务热线、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相关信息,引导车辆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时调整出行路线。

 

责任编辑: 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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