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调依法保障和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10 12:44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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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31日至4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7个检查组,分别由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带队,深入全省16个省辖市及部分县区,就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计划与随机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检查组每到一地都深入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保障机制建立和执法监管等情况,详细了解工业污染、城市扬尘、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排放等污染防治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实地察看有关现场和设施,认真查阅相关台账和资料,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群众和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当地反馈检查情况,重点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执法检查组强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好安徽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要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性、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做好这项工作,以“三严三实”作风解决好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和专项整治并重、常态治理和应急减排协调、本地防治与区域协作共进,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的原则,找准要害重点抓,内外协同联动抓,依法依规严格抓,跟踪问效持续抓,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要切实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系统性,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思维,准确把握城市战略定位,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级人大要综合运用法定职权,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更好地依法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记者 高城 见习记者 李浩)

 

责任编辑: 卢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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