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纳税人可在自助办税终端机上轻松缴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17 08:59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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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展开

纳税人可在自助设备上轻松缴税

    辽宁省小微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应纳所得额减半、并按20%的税率的优惠,无须事先备案,只需事后备案。4月15日,辽宁省国税局举办媒体见面会,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发布了辽宁省“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措施,辽宁省纳税人将可享受到更多的便民服务。

    根据政策,对于年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将减按50%计入应纳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此外,辽宁省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将由事前备案改为事后备案,企业可以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次年年度纳税申报时,再进行简单备案即可。这只是省国税系统落实国家政策、为辽宁省纳税人推出的诸多便民服务之一。

    同时,辽宁省国税系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通过门户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告税收征收审批和处罚清单,公开税收执法清单和流程等;领购、使用增值税发票手续也将大大简化,并对最高开票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取消最高限额发票审批的实地查验,这将使得全省94.38%的一般纳税人从中受益;提高增值税发票的领购量,信誉度较高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用量的发票;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对于信誉度较高的A类纳税人,国税机关将提供个性化服务;出口企业退税的审批审核速度大大提高,实现当月申报,当月审批,当月退税。辽宁省国税系统还将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并规范首问责任制的程序、标准、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等制度。

    微信等现代通信及科技手段也将被引入到便民服务中。辽宁省纳税人可以随时在自助办税终端机上完成纳税申报、缴税、发票领用、涉税信息查询等服务,移动办税服务则让纳税人通过手机终端设备,便可以第一时间了解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指南、风险提醒等信息,微信群、QQ群则为国税系统与纳税人搭建了即时沟通的平台,实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实际问题。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均成立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统筹部署进户执法事项。对进户执法前提不存在的、进户执法作用不大的、可进可不进的、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或其他途径解决的进户执法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减轻纳税人负担。(记者 黄琳)

责任编辑: 满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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