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项整治车用汽柴油 售劣质油或被注销经营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24 08:56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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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掺杂使假和销售劣质汽柴油,或将被注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等中央8部门开展京津冀地区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从4月起到6月,北京集中开展针对车用汽柴油的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中,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沿线、农村地区被列入重点区域。工商、环保、质监、商务等有关部门将以成品油批发零售、加油站为重点环节,打击掺杂使假、销售劣质汽柴油和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违法行为,确保北京所销售的车用汽柴油符合京Ⅴ标准。掺杂使假和销售劣质汽柴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的,将被依法注销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将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部门计划在今年二季度至少抽测600批次;环保部门对每个加油站每月平均至少检查2次;质监部门也将增加对生产源头炼化企业的抽测频率;商务部门将严格市场准入,加大检查加油站购销台账、油品来源。

社会公众咨询、投诉或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69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121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

责任编辑: 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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