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25 10:16 来源: 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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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授牌仪式在贵阳举行。省委书记赵克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敏尔发贺信,省委副书记李军出席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秦如培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周出席,副省长慕德贵宣读贺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派相关负责人到会指导。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集中管辖处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通过内部优化机构、调剂编制,省法院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负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理等工作;省检察院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负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和相关刑事诉讼监督等工作;省公安厅设立了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负责全省范围内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成立公检法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贵州省是全国第一家。

    赵克志、陈敏尔在贺信中指出,长期以来,贵州省政法系统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省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打击处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惩治破坏资源环境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协调处理环境保护纠纷、监督支持环境保护机关依法行政、宣传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等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

    赵克志、陈敏尔强调,当前,贵州正处在“赶”、“转”、“改”的关键时期,既要加快发展,又要把住绿色门槛、守住生态红线。要实现把贵州建设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一步发挥政法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保障作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的成立,是贵州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强化贵州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大举措,对于确保贵州青山常在、碧水长流,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对于贵州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同步小康具有重大意义。希望全省政法系统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要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关系的殷切希望,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着力强化建设主体意识,进一步发挥打击、保护、调解、教育的作用,更好地秉承司法正义、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种违法犯罪、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更好地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全力谱写全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篇章。

    李军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拿起法律武器,向生态环保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开战,在全社会形成“破坏环境就是犯罪,犯罪就要受到惩处”的浓厚氛围。新组建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要抓紧干活,抓学习,尽快成为“行家里手”,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探索创新;抓案子,坚决查办、惩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抓协作,建立健全公检法联动机制,公检法与环保、宣传等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关心、支持专门机构开展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为专门机构当好坚强“后盾”。

    秦如培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守住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的坚决态度。要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让贵州青山常在、碧水长流。

    会上,李军等省领导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授牌。省编委办负责人宣读批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作发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政法系统部分干警参会。

责任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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