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4家企业22名责任人因环境违法被问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25 19:5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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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兰州4月25日电(记者王博)近日,甘肃省庆阳市所辖的宁县康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正宁县庵里水库、中石油庆阳石化公司、庆阳市医废处置中心等4家企业、22名相关责任人因环境违法问题被问责。

    记者从甘肃省纪委了解到,近日,庆阳市纪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宁县康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正宁县庵里水库、中石油庆阳石化公司、庆阳市医废处置中心等4家企业、22名责任人实施了行政问责。

    其中,针对宁县康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偷排造成污染问题,庆阳市监察局责令宁县副县长边某、宁县环保局分别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宁县环保局局长张某、宁县焦村乡政府副乡长王某2人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宁县环保局副局长董某、环境监察大队长赵某2人行政记过处分,对康盛工贸公司法人徐某行政拘留10天,对厂长李某给予经济处罚。

    正宁县庵里水库存在在水坝后种植农作物问题,庆阳市纪检部门责令正宁县环保局、水务局作出书面检查,对正宁县环保局局长彭某、水务局局长路某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正宁县环保局副局长王某、县水务局副局长宁某2人作出书面检查,水管所所长姚某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中石油庆阳石化公司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危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庆阳市责成该公司分别对公司安全副总监兼质量安全环保处处长刘某、质量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张某、生产运行处处长谢某、一联合运行部主任张某、三联合运行部主任满某5名责任人员在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并依据企业相关规定作出经济处罚。

    庆阳市医废处置中心存在管理和操作程序不规范、落实整改不力问题,庆阳市将该中心主任李某、副主任廉某调离工作岗位。

    由于庆阳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庆阳市医废处置中心、宁县康盛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环保监管负有履职不到位、查纠整改不力的责任,庆阳市纪检部门责令庆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樊某、市环保局规划环评科科长苏某、污染控制科科长廖某等3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责任编辑: 杨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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