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节日期间商户经营过期食品将10倍处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30 09:56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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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袋熟食要求在0-4摄氏度保存,你这里明显不符合啊。”在昌平区水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执法人员拿起一袋酱猪耳朵仔细检查后对店主说。4月29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平风带队,对北京市食品市场进行节前检查。执法人员表示,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重点检查的项目之一,节日期间一旦发现商户经营过期食品,将一律按照相关法规的上限,最高可给予商家货值金额的10倍处罚。

    4月29日,被查出不符合冷藏要求的商户,当场将堆放在外的熟食收回冰柜。“五一”是市民京郊出游高峰,4月29日,检查人员对昌平区经营农家乐及农产品的商户,进行了突击检查。

    在昌平区十三陵镇麻峪房村,检查组对凤华农家院的厨房逐一进行检查。该村村支书宋建国介绍,村子里60余户人家有54家开设了农家院,仅今年春节7天的假期里,该村就接纳游客2700余人。为保证食品安全与质量,村里目前已经对肉类进行统一定点销售,农家院烹饪所用调味品,也都要到村里指定的市场和小卖部进行购买。

    市食药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4月中旬起,市食药局已经开始对昌平、延庆、平谷等区县的农家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五一”及旅游旺季假期的食品安全。据介绍,未来农家乐食品安全的具体政策已经在研究中,无论是产业还是食品安全等级都将进行升级。

    “京郊食品市场等将强化监管。”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五一”期间,执法人员将加强对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尤其是京郊农村食品市场等重点地区的监管。除此以外,对重点食品将强化监管,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同时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准备,提高突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防范能力和应对处置效率。(记者 窦红梅 实习生 曹政)

责任编辑: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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