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法治 关切民生——透视道交法实施十年进化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30 18:04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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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白阳)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十年间,我国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大幅增加,私家车更以年均1400多万辆的速度迅猛增长。与此同时,十年来我国交通事故量和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十年双双下降,2013年全年发生重特大事故起数创历史最低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年,已经并且仍在深刻影响着汽车时代的中国。

    一升一降两条数据线背后的法治精神

    从自行车王国到汽车王国,我国仅用十年时间就完成了许多国家数十年才完成的“汽车社会”革命。数据显示,2003年,我国机动车总量为9600多万辆,私家车不足600万辆,而截至2013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5亿辆,其中私家车超过8500万辆。

    此外,2003年全国仅有北京汽车保有量过百万,十年之后,全国已有29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过百万,北京、深圳、上海、广州等8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

    与快速上升的汽车增长数据线相对应的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连续十年下降。在全国年均机动车递增1500万辆、驾驶人递增2000万人的情况下,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从2003年的66.7万起下降到2013年的19.8万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10.4万人下降到近5年的年均6.3万人,重特大交通事故从2004年的55起下降到2013年的16起。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表示,道路交通状况是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和文明状态的直接体现,道交法确立了道路安全中重要的一系列规则和法律责任体系,对我国的道路交通管理意义重大。

    1986年,一场大刀阔斧的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让我国道路交通管理首次实现“有章可循”。然而进入新世纪后,这些行政条例已经越来越难以驾驭日渐复杂的道路交通形势,立法呼声越来越高。经过3年酝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正式颁布,并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认为,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框架法,道交法结束了我国道路交通管理长期缺乏基本法律的历史,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严格规范执法奠定了基础。

    两次修订回应民生热点 十年进化凸显人本原则

    作为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极为密切的法律,道交法十年来的两次修订引发了全社会的大讨论。

    在道交法实施前,“行人违章担全责”是许多城市通行的事故认定准则;为体现对生命权的尊重,道交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的责任方在机动车,如行人违章在先,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但是,由于道交法没有明确机动车责任比例,不少地方出现“行人违法司机买单”的倾向,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度高发,修法呼声日渐强烈。2007年12月,道交法第一次修订,明确规定当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责时,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持续多年的“生命权”与“路权”之争由此画上句号。

    2009年,“杭州宝马飙车案”等多起影响恶劣的交通肇事案件引发了舆论对于危险驾驶问题的强烈关注。为此,2011年4月道交法第二次修订,对醉驾的处罚由暂扣驾照6个月以下“升级”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与刑法“危险驾驶罪”对接。统计显示,“醉驾入刑”两年后,全国酒后驾驶下降18.7%,醉酒驾驶下降42.7%。

    “道交法是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酒驾、飙车等社会热点问题的回应,说明以人为本的原则贯穿道交法的修订理念。”余凌云说。

    遭遇“十年之痒” 道交法如何与时俱进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突出‘管’,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出‘安全’,以法代管,视角的变化反映出管理思维的变化。”余凌云表示,道交法实施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突出的变化就是越来越注重便民性。十年来,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交通管理执法信息系统,实现了车辆登记上牌检测、驾驶人申请考照和事故处理等网上办理,出台了机动车上牌自编自选号码、省内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等138项便民利民措施,受到群众的欢迎。

    尽管道交法十年来成效显著,但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制化水平总体还不高,“午夜立法”、“运动式执法”的现象突出,公众发声的渠道还不够畅通。

    “面对道路交通管理中的新问题、新情况,道交法仍需加强顶层设计,回应民众关切。”湛中乐表示,道路交通管理涉及人、车、路诸多方面,不仅包含交管部门,也涉及规划、城建及工商质检等部门。但目前道交法的主体依然是公安部门,导致许多“马路顽疾”得不到根治。此外,道路管理的技术手段相对单一,硬件设备和软件环境跟不上交通形势发展。专家表示,在道交法未来的发展思路上,还需要更加突出法律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以“立体管理”思维进行交通综合管理。

责任编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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