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黑龙江41个试点县公立医院改革启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5-08 10:33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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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医改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于7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部署了启动黑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全省医改工作进一步深化。

    会议要求,今年9月1日起,黑龙江省41个试点县(国家级34个、省级7个)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涉及95家县级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要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建立稳定长效、充分保障的补偿机制。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上,全省要建立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管、及时回款的药品采购机制,加大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坚持在省级网络平台统一招标采购药品,解决药品、高值耗材等价格虚高问题。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合理把控医院规模和标准,每个县要办好1~2所县级医院,坚决避免盲目扩张,努力形成公立医院为主导、非公立医院共同发展的格局。要重新核定科室设置、床位数量、人员编制,并按照新的编制政策,实行“定岗、定编、岗不定人”的人事管理政策。要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在体制、机制上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知识价值,探索试行公立医院管理层和高端卫生技术人才职业化制度和年薪制度。

    会议明确,10月底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一律不得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同时各级政府在核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时,要将一定比例留给该机构作为增量绩效工资,比例可随医疗收入和医务人员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利用这一增量绩效实现政府的卫生投入成效最大化。

    据介绍,41个试点县按照已经明确的政策和要求,立即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非试点县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参照相关政策要求,提前推进综合改革。按照计划,6月底前,省卫计委将制定出台《全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8月底前,指导41个试点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副省长孙东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董宇翔 记者 车轮 朱彤)

责任编辑: 满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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