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整合政府等五种力量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5-08 10:41 来源: 贵州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5月5日,记者从贵州省林业厅获悉,《贵州省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已完成初稿。该厅负责人表示,贵州省将整合政府、法律、科技、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全力扭转湿地面积减少,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局面,力争湿地保护事业后来居上。

    贵州省湿地生息繁衍着众多珍贵的水生动植物资源,是很多鸟类的重要越冬栖息地,重要的“物种基因库”,也是淡水安全的生态保障,为降解城市生活污水、农村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等发挥了巨大的生态功能。

    但珍贵的贵州湿地资源极其脆弱,贵州省湿地保护工作相对滞后。截至2012年底,贵州省仅有6处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处城市湿地公园、2处国家重要湿地。全省湿地保护率仅为26.53%,远低于全国湿地保护率。

    近年来,贵州省已意识到湿地保护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通过建湿地公园等形式加大了湿地保护力度。仅2013年,贵州省新增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2个,建成国家湿地公园1个,新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6个。到目前为止,贵州省已经建成湿地自然保护区8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8处。

    但一些地方管护不力,甚至出现开垦侵占湿地、超容量污染湿地、过度采挖捕捞湿地生物、随意改变湿地用途等情况,导致湿地面积逐年减少。4月10日,省林业厅公布发贵州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贵州省湿地面积仅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0.39%,是典型的湿地小省。令人担忧的是,与第一次湿地调查结果相比,贵州省湿地面积减少0.68万公顷。

    这次调查结果进一步引起了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湿地保护的重视,省委主要领导对加强湿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4月22日,省林业厅副厅长黎平表示,贵州省将整合“五种力量”,更有针对性、更大力度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尽快制订出台《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强化依法“治湿”。把湿地作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重要的生态系统,加强整体保护,有利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更好地保护湿地和科学合理利用湿地资源。

    尽快构建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湿地公园为主体、湿地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解决有“人”保护和有“钱”保护的问题,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功能不削弱。

    在积极依靠和培养省内湿地专家和团队的基础上,注重与省外专家团队建立广泛联系,做到科学“管湿”。目前,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等单位专家和团队已参与贵州省湿地保护管理和湿地公园建设规划设计。

    加强宣传教育多层面普及湿地基本知识,在全社会形成珍视湿地、爱护湿地、保护湿地氛围,激发公众关注、参与和支持湿地保护。

    创新湿地保护与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湿地保护和建设模式,借助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推动湿地保护事业发展,达到湿地生态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共赢的结果。 (本报记者 朱邪 樊园芳)

责任编辑: 满子会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