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5-09 15:53 来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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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惩防体系
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就《实施办法》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2013年12月20日,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工作规划》是指导近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依据,要求各级党委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工作规划》的重要性,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和实施办法起草工作。2014年1月1日,党组书记、主任徐绍史同志批示“请结合我委实际,学习贯彻,尽早制定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晓滨同志立即部署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国家发展改革监察局按照徐绍史同志的批示要求,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组织抓好《工作规划》的传达贯彻,并抓紧研究起草国家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办法》的起草过程。

    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领导要求,驻委纪检组、监察局迅即组织力量启动《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

    一是研究提出《实施办法》的思路框架和主要内容。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国家发展改革监察局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和把握《工作规划》的基本精神,明确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形成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思路框架和主要内容。

    二是进行任务分工。《工作规划》中的许多任务是委内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我们在研究形成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后,结合发展改革业务工作实际,梳理提出49项具体工作任务,于1月22日印发通知,请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政研室、投资司、法规司、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等16个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内容和要求,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2017年底前各项工作任务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措施。

    三是抓紧《实施办法》起草工作。在各单位提供相关情况的基础上,驻委纪检组、监察局抓紧《实施办法》起草工作,于2月底形成初稿,经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3月3日将征求意见稿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内16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认真修改后,3月11日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属各单位意见,同时,将电子版加挂国家发展改革机关内网广泛征求全委同志的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对《实施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实施办法》送审稿征求委党组成员意见,并报委党组主要领导。4月16日,委党组会议审议并通过《实施办法》。

    问:《实施办法》的起草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一是以《工作规划》为依据制定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使《实施办法》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符合《工作规划》的基本精神,体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和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符合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二是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突出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责和业务特点,按照融合统筹党务、业务、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委新的“三定方案”和职能调整,吸收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工作安排、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相关内容,努力将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做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与促进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相结合、相统一。

    三是注重可操作性。《实施办法》提出了2017年底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将《工作规划》提出的原则要求转化为结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这与中央关于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精神和中央纪委的要求是一致的。

    另外,《实施办法》的起草,认真研究借鉴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好经验。

    问:《实施办法》的基本框架、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分别是什么?

    答:《实施办法》在框架结构上由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和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五个部分组成,共17条32款。

    《实施办法》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工作目标是: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全委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政风明显改进;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具有发展改革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问:《实施办法》如何明确委党组和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答:《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和国家发展改革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将委党组成员的责任在任务分工中予以明确。要求委党组和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本实施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在委党组领导下,抓好《工作规划》及本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整体推进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问:在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上,《实施办法》做了哪些规定?

    答:重点抓好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严明党的纪律为作风建设提供保证四项工作。明确提出,坚持委党组带头从严抓党风,全委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成果,防止反弹。要严格执纪监督,严查违纪行为,切实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后续工作,持续推进全委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重点抓好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坚决查纠不正之风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个方面的工作。明确提出,重点查办违反政治纪律、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确保全委用人环境风清气正。坚决查纠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涨价等价格领域不正之风,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价格热点问题。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重点抓好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健全法规完善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四个方面的工作。明确提出,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委党组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具有时代特色和发展改革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监督制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深化行政审批、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深化发展改革业务行政执法机制和制度改革,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弊端。

    问:《实施办法》对任务的分工和落实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在《实施办法》具体任务分工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法规司、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纪检组监察局等单位牵头任务较重,需要这些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所承担的牵头工作任务。委内其他单位在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同时,要大力支持牵头单位的工作,与牵头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任务,也是国家发改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实施办法》是按照中央《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国家发改委实际制定的。委党组要求全委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印发《实施办法》的重要性,把落实《实施办法》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学习贯彻,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要求,做好年度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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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慕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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