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 探索司法保护青山绿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5-23 14:54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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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5月23日电(记者郑良)福建省高级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23日正式成立,12名来自环保、海洋、农业、矿产等领域的学者被聘任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

技术咨询专家接受法院审理的生态环境案件涉及专业问题的咨询并予以解答,接受法院委托,以诉讼辅助人身份出庭,协助法庭查明生态环境的专业事实。

福建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王成全表示,生态环境审判庭集中管辖各类生态环境案件,实现审判专业化,加强和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福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推行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是近年来福建各级法院的一项创新举措。2009年7月,宁德柘荣县法院在全国率先以林业审判庭为基础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此后,漳州、龙岩、三明等地市法院陆续成立专门的生态环境审判机构。目前全省法院共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庭50个,专门合议庭15个,集中审理涉及森林、矿产、水土资源和大气、土地、水资源污染等与生态紧密联系的各类案件。

王成全说,近年来,福建法院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性司法,对部分破坏林木、矿产和水资源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以"补植令""管护令"等方式,责令被告人在案发地或指定区域补种林木、恢复植被。近5年来,全省法院审理毁林案件适用"补种复绿"516件,发出"补植令""管护令"等500余份,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6万余亩。

王成全表示,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从森林延伸到空气、水流、海域、滩涂、矿产资源等领域的生态司法保护和修复模式。

责任编辑: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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