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就业创业营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6-05 09:06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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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3项改革措施,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创业就业。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解决越位、缺位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坚持放管结合,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可以预见,这些新举措将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让政府更好归位、市场更大发力、群众更多受益——

    继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措施后,6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取消和下放52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同时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等等。一系列紧锣密鼓的“组合拳”,意在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中小微企业成长,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

    研读本次会议的相关表述,笔者认为亮点有三:

    一是“重落实”。比如“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关系投资创业的34项审批事项的下放,减少了不必要中间环节,让优惠政策送到投资创业者的心坎里。

    二是“降门槛”。尤其是针对资质资格认定多、考试多、证书多等影响就业创业的诸多“顽疾”给予回应。取消和下放涉及资质资格的8项审批事项、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举措,势必降低执业“门槛”,有效促进就业创业。

    三是“前置”变“后置”。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新登记注册企业就会大幅增长,这是一个规律。而且这些注册的企业多数都是中小微企业,更应扶持。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目的就是为中小微企业“松绑”,为人民群众增加更广的就业门路和更多的创业机会。

    加上5月份取消和下放的133项行政审批事项,短短1个月时间,涉及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已下放和取消185项,本年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几近完成。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减少干预和“掣肘”,必将极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缓解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就业压力。按照年初的规划,下一步还将继续清理和压缩现有前置审批事项,将其中的大多数改为后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简政放权的举措必定会影响某些部门和个人的现有利益,可能在执行落实的过程中出现阳奉阴违的情况。因此,政府在有所不为的前提下,也必须有所作为。

    首先,要确保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对于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定期巡查。严禁相关部门“明放暗不放”,甚至收回审批权力或变相收回。

    其二,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活不放任,防止“截留”改革红利。本次会议后,要制定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措施、规范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非许可审批项目设定和实施的具体办法,从根本上防止行政审批边减边增,确保不反弹。

    同时,还要着力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效率,营造就业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调动社会各界创新的积极性,为就业和创业创造最大可能。(经济日报记者朱 磊)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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