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积极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古老文化焕发新魅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6-17 10:15 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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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尼木县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藏香制作技艺、塔荣藏戏;西藏自治区级非遗项目5项:除国家级项目外,还有尼木藏纸制作技艺、普松刻板制作技艺、雪拉鼓制作技艺。

“尼木县是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自治区文化厅非遗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西藏积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价值的深入挖掘和研究利用工作,非遗地方性法规正式颁布实施,非遗项目申报及名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得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3月31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并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近年来西藏文化领域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西藏非遗保护迈向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开启了依法保护非遗的新篇章。”区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和修改意见,今年3月底至4月初,区文化厅圆满完成35个第四批国家级项目相关后续申报工作。在近日文化部公布命名的59家第二批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中,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西藏唐卡画院榜上有名,使西藏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增至4家。今年2月,西藏启动了第一批自治区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目前,各地各单位共推荐申报了46家单位或企业,非遗项目申报及名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壮大西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示范带动相关项目活态传承和有效保护,西藏积极推荐申报藏族天文历算国家级传承人贡嘎仁增、藏族唐卡勉萨画派国家级传承人罗布斯达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即时启动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得到有效加强。

据悉,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对西藏非遗投入达9716万元,自治区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为保障非遗资金的合理利用,2014年2月15日,区文化厅与区直有关项目保护单位、各地(市)文化局签订了重点保护项目责任书,对2013年度中央财政直接补助的17个项目资金的管理主体、责任义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资金用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为体现近年来西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果,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区文化厅不断探索非遗项目展示新方式,积极推进西藏文化“走出去”战略,非遗宣传展示工作有声有色。2014年4月10日至5月21日,“指尖神韵——西藏系列唐卡精品展”在区群艺馆举行,西藏钦则画派、噶玛噶赤画派、勉唐画派、勉萨画派、刺绣堆绣唐卡等唐卡类国家级项目轮番“亮相”,共展出精品唐卡近300幅,参展的代表性传承人100余名,参观观众达10万余人次。2014年5月15日至19日,西藏藏医药国家级传承人洛桑多吉参加了“中华巧艺——中国(深圳)非物质文化遗产百项技艺联展”。

据悉,自2006年启动非遗普查工作以来,西藏已收集记录稿10万余篇,录音带、录像带近2000盒(盘),照片4.5万余张,涵盖了非遗所包含的10大类别,其中,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及民俗等类别的项目居多。同时,为巩固成果,西藏启动了“西藏非遗系列丛书”和相关影音作品出版工作,已出版《中国藏戏史》、《藏戏名人名段》、《传统八大藏戏经典唱腔》、《格萨尔说唱故事》等书籍和音、视频;完成了《西藏传统八大藏戏》、《西藏舞蹈艺术》的数字化建设工作;格萨尔多媒体资源库建设基本完成。

目前,西藏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项、国家级非遗项目76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8名,自治区级非遗项目323项、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350名。

责任编辑: 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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