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党组专题研讨加快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6-20 13:55 来源: 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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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专题研讨水权水市场建设有关问题。陈雷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水情,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正确发挥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加快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流转顺畅的国家水权制度体系和水市场格局。 

部领导矫勇、董力、刘宁、李国英、蔡其华、周学文,总工程师汪洪出席会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陈雷指出,水权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要途径,是现代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中央高度重视水权水市场建设,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水权水市场建设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对推进建立水权制度、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提出明确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快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已经成为事关发展全局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陈雷深入分析了水权水市场建设的现实条件,他指出,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水权理论研究、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并取得积极进展,水权制度体系逐步建立,水权配置迈出重大步伐,水权交易取得宝贵经验,为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水权水市场建设总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仍面临着法律制度有待健全、初始水权尚未完全明晰、水资源监控能力不足等不少困难和问题。建设水权水市场,既要考虑必要性和紧迫性,也要考虑可行性和复杂性,既要看到有利条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立足实际、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陈雷强调,水权水市场建设是对水资源管理方式的深刻转变、水利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和涉水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水权水市场建设要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政府要在用水总量控制、水量分配、水资源确权登记、用途管制、水市场培育与监管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在权属明晰之后,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依靠经济手段激励用水户节约用水,促进水权合理流转,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二是注重效率与保障公平的关系。建设水权水市场,既要鼓励通过水权交易,推动水资源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和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又要切实加强用途管制和水市场监管,保障公益性用水需求和取用水户的合法权益,决不能以水权交易之名套取用水指标,更不能变相挤占农业、生态用水。三是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鼓励大胆探索和试点先行,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类型的水资源确权登记和交易试点。同时,要及时总结实践探索成果,搞好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积极推进确权登记、水权交易、用途管制、水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创新。

陈雷指出,水利部印发的《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水权水市场建设的总体方向和要求,下一步要细化实化相关任务和措施,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一要建立水权配置体系,这是水权水市场建设的基本前提。要抓紧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快江河水量分配,确定区域取用水总量和权益。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将水资源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落实到取用水户。二要建立水权交易体系,这是水权水市场建设的关键环节。要根据实际需求,鼓励和引导地区间、用水户间开展水权交易,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积极培育水市场。要借鉴土地交易、林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平台建设经验,研究建立国家、流域、区域等层面的水权交易平台,开展水权鉴定、水权买卖、信息发布、业务咨询等综合服务,促进水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开展。三要建立水权监管体系,这是水权水市场建设的重要保障。要依据水资源规划、水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和政策,区分农业、工业、服务业、生活、生态等用水类型,严格实行水资源用途管制,特别是在农业用水转移中,要充分考虑农业用水需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要强化对市场准入、交易价格、交易用途的监管,建立水权利益诉求、纠纷调处和损害赔偿机制,维护水市场良好秩序。

陈雷指出,水权水市场建设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紧迫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着力推动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一是抓好顶层设计。科学制定水权水市场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明确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和边界,健全水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界定不同层级水权交易平台的定位和功能,为水权水市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抓好试点示范。选择一批地区开展确权登记与水权交易探索,指导试点地区抓紧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确保试点取得实效。三是抓好制度建设。按照水利部印发的指导意见任务分工,抓紧研究制定水资源使用权登记、政府有偿出让水资源使用权、取水权转让、水权交易平台建设、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管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是抓好水价改革。加快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激发水权交易的内生动力。五是抓好基础工作。抓紧建成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健全水资源监测、用水计量和统计制度,逐步建立中央、流域和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全面提高水资源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要围绕水权水市场建设的重大问题,继续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是抓好水利部重大课题研究,为水权水市场建设提供理论和政策支撑。

部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专题汇报,规计司、政法司、水资源司、财务司、农水司、综合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职能作补充汇报,办公厅、建管司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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