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纳入药品管理体系 上海药店开售婴幼儿乳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6-23 09:32 来源: 文汇报
【字体: 打印本页

    今后,上海消费者要购买婴幼儿奶粉,可前往药房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22日举办的上海食品安全宣传周食药监局主题日上,首批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名单出炉,标志着上海正式将婴幼儿配方乳粉纳入药品管理体系。相比商业超市等渠道,药房具有更严格的监管要求,此次上海试点在药房开辟婴幼儿乳粉销售新渠道,被视作“提振国人对奶粉信心”的重要一步。

    像管药品那样管理奶粉

    在欧美发达国家,药房早已成为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销售主渠道。作为国家先行先试的探路者,上海也迈出坚实一步。昨天,上海市食药监局在南京东路616号上海第一医药商店举行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现场会,宣布第一医药、雷允上西区、童涵春、复美、华氏、国大、上海药房等7家知名连锁药品经营企业的82家门店将首批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这批药房门店遍及上海全市各区县。根据上海市食药监局要求,试点药房必须为婴幼儿配方乳粉设有专门销售区域,并参照药品管理,将奶粉的进货、销售、库存情况纳入上海市药品零售远程动态电子监管范畴。

    这意味着上海试点药房进货的、销售的、仓库留存的每一罐奶粉,上海市食药监局都清晰可查,且可追溯。一旦出现问题,食药监局可以第一时间借助电子监管平台“锁定”相关批次产品,如有必要,要求相关产品“下架”。用食药监系统的话说,今后上海将“像管理药品那样管理婴幼儿奶粉”。

    药店奶粉与超市价格看齐

    据悉,为摘获“首批试点名单”,上海各大药房也进行相关改造。根据上海市食药监局的选拔要求,试点药房除了必须已在上海市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并具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范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还得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另外,“两年内未发生严重违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法律法规”成为一条硬指标。

    在业内人士看来,试水药房销售婴幼儿奶粉,体现了监管部门提振奶粉的决心,但市场反应可能存在滞后性,其中,就包括人们消费习惯的改变。

    记者昨天在上海第一医药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看到,除了上海本地奶粉品牌,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奥地利、韩国、美国等欧美品牌的奶粉一应俱全。一位新妈妈直呼意外,“没想到,这里的奶粉比有些大超市还全,常规品牌价格与超市也差不多。”

    尽管要达到更高的监管标准,付出更多的管理成本,但记者从药房的经营者获悉,奶粉定价与超市卖场看齐。“但不可否认,超市因销售渠道广,有不少促销让利,我们现在能做的是品牌尽可能齐全,随着销售铺开,消费者逐渐接受了来药房买奶粉这个新习惯,药房也会有让利空间。”第一医药经理罗发强说。

    上海四大奶粉品牌均进药房

    上海市食药监局称,首批药房试点将持续到今年11月,届时将公布增减的试点药房名单。

    这一系列举措都被视作我国奶粉新规的“配套动作”。去年年底,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旨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正是该细则首次参考引入药品管理办法,实行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覆盖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全面提升我国婴幼儿乳粉的生产门槛。也因此,今年5月被誉为乳品生产企业“史上最严生死大考”。

    最新消息显示,全国有82家企业获得新证,51家奶粉生产企业未通过审查、申请延期审查或申请注销,其中不乏知名品牌。在此期间,上海的4家奶粉企业——多美滋、晨冠、花冠、纽贝滋四家均通过“生死大考”获得新证,这也意味着上海品牌奶粉将全线进入上海药房。

    “既要把好生产关,也要把好销售关。”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称,试点药房销售奶粉,有利于将药品管理模式推广、运用到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中。

    据悉,作为国家《关于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试点城市,今年,上海将在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试点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下一步,还将探索试点药房过期奶粉销毁的电子化记录管理。(记者 唐闻佳)

责任编辑: 穆淼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