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组对陕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反馈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03 19:17 来源: 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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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
对陕西省申报的16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
     均衡县(区)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6月14-1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申报的16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陕西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相关要求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6个小组对陕西省的16个县(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106所,其中小学55所,初中3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中学2所,教学点7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64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6704份,回收有效问卷6704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16个县(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16个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陕西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16个县(区)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参见下表)。

    陕西省16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x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16个县(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18至0.552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18至0.504之间(详见下表)。

    陕西省16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x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陕西省根据实际,在本省实施办法中未增加其它指标,共17项指标。核查结果:16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94至98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下表)。

    陕西省16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汇总表.docx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陕西省对16个县(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陕西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6个县(区)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陕西省16个县(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16个县(区)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其作为县域教育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和陕西省要求,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一手抓资源均衡,一手抓内涵发展,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一)加大投入,优化条件

    各县认真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意见和办法等要求,适应当地义务教育发展需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2008年以来,16个县(区)共投入90.39亿元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中县本级财政投入62.59亿元。一方面加大校舍建设力度,包括新建学校、危房改造、校舍维修等,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扩大义务教育资源。16个县新建、改扩建291所中小学,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彬县、吴起、平利等县建设教育园区,统筹县域各类教育整体协调发展,增加县城教育资源。目前,绝大多数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消除了危漏校舍、土木结构校舍、土操场和学生宿舍大通铺,完全小学和初中达到了省定办学标准。另一方面,努力提高学校设施设备配置标准,按照省颁标准,适应教育教学和学生生活需要,提高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现代化水平。在16个县(区),教师每人1台办公电脑,小学均配备儿童篮球架,中小学配备足球门,中心小学以上均设置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教室,按国家标准配备了教学设施,多数中小学教室,特别是在一些农村中小学教室里配备了电子白板,实现了“校校通”、“班班通”,1000人以上规模的学校建有有线校园电视台,大多数寄宿制学校建有浴室,配置有洗衣等设施。石泉县78.8%的学校建成校园网站,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教育信息化综合试点县。

    各县十分重视薄弱学校改造。新增教育经费投入重点用于城市和农村改造薄弱学校,快速提升薄弱学校整体办学水平。16个县(区)共投入19.93亿元,改造薄弱学校573所,使这些薄弱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2008年至今,各县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改造土操场共275个。

    (二)交流轮岗,均衡师资

    各县按照陕西省五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交流轮岗工作。山阳县将义务教育段学校224名高级教师“打通”使用,全县成立“走教团”45个,对278个教学点和农村薄弱学校送教下乡,三年来送教活动达1721 人次。千阳县实行双向互动、城乡联动、团队帮扶的教师交流新模式,三年交流教师264名。佛坪县制定印发了教师调动、管理、交流轮岗三个专门文件,从体制机制上将教师由“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各县还普遍设立了边远地区教师补助费,并积极建立多种激励机制,吸引教师到农村任教,交通补贴在关中、陕南地区至少100元,在陕北至少200元,其中靖边县达到400元。商南县还为教师建设周转房599套,家用设备配置齐全,教师可“拎包入住”。

    各县还普遍重视教师数量补充和素质提高。黄陵县近两年招聘260名师范类大学本科毕业生,基本配齐了薄弱学校科学教师。神木县近三年引进师范类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师496名,主要向义务教育学校倾斜。合阳县每年拿出200万元分层培训教师,实施校长领航工程、教师领雁工程、青年教师新烛工程等,近三年培训教师1.3万人次。西安市阎良区注重教师专业化发展,创新培训模式,建设培训基地,通过国培、省培和校本研修等方式,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涌现出一批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

    (三)关爱特殊群体,促进公平

    各县普遍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特殊群体关爱体系。一是重视关爱留守儿童。16个县(区)多为农村县,农村人口多,留守儿童数量大。各县在农村学校普遍建立了留守儿童少年管护中心,留守儿童少年每周和父母通过视频联系一次。石泉县通过建设留守儿童的教育成长、校外活动、托管“三大中心”,培育专职管护、代理家长、志愿者和专家“四支队伍”,成功探索出了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六位一体”留守儿童教育管护“石泉模式”。 山阳县为行政村以上学校配备108名女副校长,安排了女性心理辅导老师,主要从事女生和留守女童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机制,大部分县建起了特殊教育学校,以及通过随班就读等,“三类”残疾少儿入学率较高。三是建立健全贫困儿童助学体系。彬县成立了慈善协会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了贫困生救助基金,三年累计向8500名义务段贫困生发放资助金437.5万元。四是积极推进实施“蛋奶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宁强、宁陕、平利、商南等县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神木县、吴起县实施了义务教育全免费,所有学生享受免费食、宿,及政府提供的全部学习用品。

    (四)重视内涵,提高质量

    各县在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注重内涵发展。

    一是大力实施新课程改革,普遍推行了高效课堂模式。各县、各学校从教学传统优势和师生发展水平出发,创造性地探索出了一大批高效课堂新模式,如西安市未央区的MS-EEPO有效教育、神木县的“352”课堂构架、彬县的“35X” 模式、合阳县、靖边县的“餐桌式”小组讨论等,课堂教学面貌焕然一新,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极大提高,减负增效效果明显。各县坚持以教科研为引领,强化高效课堂模式的科学性和理论性,重视校本教研,构建跨校、跨乡镇、跨县区的联片教研,佛坪县建立联片教研协作区,平利县教研课题总数达到教职工总数的50%。

    二是广泛开展学生社团等多种校内外活动。16个县(区)共成立5506个学生社团,完小以上学校平均成立了10个以上的学生社团,社团对象面向所有学生,特别是广大农村学生广泛参与;社团内容包括球类、田径、音乐、美术等多种形式。同时,还广泛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宁陕县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延伸到社区。学生校内外活动的广泛开展,丰富了广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养。

    三是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各县结合陕西历史悠久、文化厚重的特点,充分挖掘当地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地方文化等诸多文化资源,努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如未央区的汉唐风韵,合阳县的黄河文化,靖边县、吴起县的红军文化、阎良区的航空文化,黄陵县的轩辕文化等等。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各县形成了一大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校园文化主题,如千阳县创建了绿色校园54个,校园文化广场38个,文化长廊186个。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的充分发挥,培养了学生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五)完善机制,促进均衡

    一是积极探索实施大学区管理和多种联盟办学机制,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共同发展。黄陵县成立了5个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联盟,有专门联盟领导机构及联盟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理念、师资、资源三共享,联盟学校的报告厅、实验室、电教馆、图书馆、体育场等实现打通使用。西安市阎良区建立了覆盖全区的区内大学区12个,跨区大学区8个,有效缩小了城乡和校际资源差距,缓解了“择校热”。二是不断强化教育督导。全省各级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结合“双高双普”、对县级党政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学校评估316工程等督导项目,扎实有力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中,坚持督导范围覆盖县域内所有学校、督导内容覆盖学校所有方面,建立了薄弱环节问题台账,省级向县区政府反馈意见时,对每个学校存在的薄弱环节一一加以指明,要求逐一落实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导,将整改情况作为对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山区县学校用地及校舍仍然紧张。千阳县、石泉县仍有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达标。彬县、商南县仍有少数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不达标。农村学校普遍存在仪器设备配置缺口,有的学校生均仪器设备值偏低。平利县、宁陕县部分学校没有学生餐厅,就餐条件差。宁强县个别学校图书配置不足,复本率高。西安市未央区、千阳县、山阳县等在运动场地、仪器设备值等方面单项差异系数过大。

    二是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不足。音体美教师配置不足的情况在各县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县科学、劳技、计算机专业教师不足。石泉县、黄陵县等个别农村学校存在教师老龄化现象,在一些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如西安市未央区等,有的学校专任教师数量不足。有的县教师交流比例偏低,交流制度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三是教育配置与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随着城镇化进程及地方经济发展,人口向县城、城区集中,使得一些县城、城区学校规模偏大,如千阳县、神木县、靖边县、合阳县、西安市未央区等都出现3000人以上大校。一些学校大班额现象严重,在吴起县、平利县、石泉县、靖边县存在60人以上、甚至80人以上大班。教育资源调控失度。一些农村学校已经配置的先进仪器设备使用率不足,未能很好服务于教育教学。

    四、督导意见

    一是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各县(区)应不断加大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坚持雪中送炭,抬高底部,把薄弱学校改造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做好中心城区学校扩容和农村学校及城市周边薄弱学校改造,切实做好各项薄弱环节的整改,细化任务,逐一解决。

    二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做好教师编制的动态管理,统筹城乡教师配置,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解决部分县城、城区教师紧张,农村学校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工作力度,努力培养优秀校长和教师,在教师专业发展上长期下大功夫。要健全教师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大学区和多种联盟办学机制,将优秀校长、教师资源更多地服务于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要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津补贴及其他待遇上研究制定倾斜政策,吸引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

    三是进一步提高教育规划、管理水平。各县(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趋势,认真做好城乡教育规划,重视区域教育统筹发展,提高教育投资效益,合理控制大规模学校,努力消除大班额现象。同时,在不断优化资源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农村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办学效益。要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解决义务教育择校、课业负担过重等热点、难点问题。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陕西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 郭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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