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保险国十条:制度性融入的新起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10 11:00 来源: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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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让老百姓更有安全感?如何逐步建立更加安全的社会保障网?中国政府正在自上而下赋予保险业新的历史定位,依托市场化手段、以及制度安排,使之“融入”新时期的国家发展战略之中。

    事实上,新一届政府上任伊始就非常重视发挥现代保险业的作用,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保险方面的议题已有多次;此次会议则将保险业推至新的高度,力促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衔接。

    “老百姓有安全感,社会才有安定感,国家才能稳定发展。” 7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其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具体从“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等五个方面逐一阐述。

    这其中,不妨关注三个关键词:“融入”、“市场化”、“制度”。

    就“融入”而言,过去的角度都是从保险行业本身出发,未考虑国家经济全局。譬如,某公司有某些产品服务,强调其重要性,试图推动政府、社会、企业重视保险业的作用,似有行业营销、自卖自夸的影子。

    而此次的角度改为自上而下,是从经济结构调整、服务民生、社会治理等政策框架和战略部署的全局和高度出发,根据风险分散、化解矛盾、资金融通等的需求,将保险业各方面的服务功能主动融入,成为必要的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这是一个从被动到主动、从局部到全局的认识超越。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府治理思路的现代化,更看重运用现代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化解社会矛盾、融通社会资金;另一方面,也是对保险行业在过去一个时期作用不断得到发挥的认可。本次的政策利好不局限于具体的微观政策领域和项目,而在于整体定位,也就是通过政府的推动,在整体上将保险业逐步纳入政府治理的框架,意义重大。

    其次是“市场化”。如果说社会保障追求公平,商业保险必须突出效率。因此在强调顶层设计、政府支持的同时,必须充分依托市场化手段,提高风险分散的效率。保险行业不能简单地依赖政府给政策、给补贴,而应当主动寻找社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城镇化、产业升级、社会管理等领域的保险需求,以客户为中心,体现保险业在风险识别、负债管理、资金融通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建立一个高效、开放的保险市场,满足保险需求。

    其实,市场化越到位,保险的价值就越能够充分体现。可以看到,监管部门在寿险、车险、资金运用、准入退出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正在推进,诸如“前端放开、后端管住”的监管思路有助于构建一个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效率,而这一思路与7月9日原则通过的《加快发展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简称“国十条”)完全契合。

    最后一个关键词是“制度”。保险不仅仅需要政策、产品,它经常需要一种创新性的、严谨而精巧的制度安排,安排好政府、监管、法制、税收、企业、个人的角色和脚本,让保险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例如农业保险、大病医保、养老税延等都是很好的例子,而巨灾保险所缺乏的恰恰是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国十条提出的一些保险服务的重点领域,都蕴含了建立一种新的保险制度设计的明确指引,必将有助于形成合力,整合资源,推进一些重点政策加快出台。

    不过,也许会有人认为新版国十条仍显宏观,具体操作层面的细节不多,同时一些问题在上一版国九条中已经提及,这一次也没有具体定论。但必须看到的是,这次国十条是保险服务制度性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战略的重要标志,其深远影响不可低估。

    新版国十条的画外音是,中国保险行业将与经济活动、社会生活更加紧密地关联,将进入到制度加快构建、市场活力迸发、行业快速发展的新阶段。(陈东辉)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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