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颁布多项地方标准促空气质量改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12 16:43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关桂峰)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了解到,今年8月1日起,北京市将强制使用低硫煤,此举将有助于改善北京空气质量。 

按照北京市即将实施的《低硫煤及制品》地方标准,北京市将强制使用低硫煤。北京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副处长黄光明介绍,该标准对煤炭质量特别是关系环境污染的硫、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进行严格控制,部分指标高于国家标准。

北京市还出台了汽油车、柴油车、摩托车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标准,已于7月1日起执行。同时,近期相关部门将启动修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严格控制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控制限值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目前北京市共有33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涉及“固定源排放”共12项,包括锅炉、固定式燃气轮机、固定式内燃机等燃煤(气)设施,以及炼油与石化、水泥、铸锻、防水卷材等,涉及“移动源及相关领域”标准共21项,包括轻型车、重型车、非道路机械、车用油品质量、油气回收等多个领域。

北京市质监局介绍,为控制PM2.5重要前体物,即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今年将研究制订木质家具、包装印刷、汽车制造、工业涂装、餐饮等多个行业的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以及建筑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形成国内最严地方环保标准体系。

责任编辑: 杨程新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