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投入近900亿元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21 19:33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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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记者 韩洁、高立)财政部教科文司21日发布消息,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于近期下拨今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878.97亿元,而且在学生人数减少情况下,这笔资金仍比2013年增加约50.6亿元,增长6.1%。

记者从教科文司了解到,此次下拨资金主要从四方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包括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学生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40元,即:年生均中西部小学达到600元、初中达到800元;东部小学达到650元、初中达到850元,以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在提高基准定额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使用,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单独核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预算,并大幅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年生均4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公用经费分担比例分担;继续落实北方地区取暖费补助和不足100人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等政策。

二是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全国约1.1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中西部地区约12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年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今年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推动各地改善部分特殊困难地区学校办学条件,以及用于特大自然灾害教育救灾应急等方面,以引导各地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

四是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有关精神,对已实施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地方给予奖补,以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

财政部要求,各地按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地方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滞留中央补助资金。

责任编辑: 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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