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补齐市场的一块“短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31 08:51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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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定适时发布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7月30日 中国政府网)

    会议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

    对于这方面的解读,很多老百姓会出现误区,那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针对那些资源较为集中的人群,对于普罗大众来说,似乎作用不大。殊不知,我们在生活中就经常受到这方面的影响。

    且看自家里压箱底的“重大物件”——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就是源于不动产登记没有统一的结果。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这样的“鸡蛋不放到一个篮子”里去,往往增加了不动产流通的成本。这点,对于有过二手房买卖经验的人来说,印象应该是颇为深刻的。

    而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林地和水面以及海洋等资源用地的交叉,也会造成林业部、渔业部以及海洋部门的错综复杂的不动产登记现象。很多农民一方面是想多搞养殖、种植来发家致富,一方面也被不动产登记的“简单复杂化”搞得裹足不前。站在这个维度来说,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以降低创业成本方便百姓,实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会议讨论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旨在改变这种由计划经济时代所衍生下来的不动产分散登记方式。尤其是在政府改革中“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则更有可行意义。在社会渴望信息对称的大背景下,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就可以打破“信息小王国”,从而让部门独享资源变成流通最大化。

    对百姓直接受益的是,在办理不动产相关程序之时,腿可以少跑、门可以少进,时间不用多花。从多头管理最后到一个窗口,那劳动力成本的节约可不是一点点。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的再次延伸,目的在于实施后将使合法财产得到更好保护,群众办事更方便。在以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语境下,不动产统一登记也将打破之前分散“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等窠臼。对于市场秩序来说,这无疑是巨大的利好。

    此次,会议强调,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从中的解读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并非是要打破和颠覆以往登记形式的初衷,而是一种完善和加强。同时,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可以想象的是,在大方向确定的情况下,技术和法律层面也将会丰满立体起来。

    补齐短板,做好补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从雏形再到意见征集,这一步着实迈得不轻松。但一旦坐实,就可以让不动产登记和市场的对接中,避免了“长短腿走路”的尴尬。这对于走向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市场来说,不啻为一种福音。(吕涯)

责任编辑: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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