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实行旱情日报告制度 民政部门救助受灾群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8-02 09:06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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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湖北省鄂北岗地、江汉平原北部、宜昌东部等地旱情快速发展。8月1日起,全省各地实行旱情日报告制度。

省民政厅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密切关注旱情发展,按预案规定及时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落实各项救助措施。要高度重视受灾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确保受灾群众在饮水、口粮等方面的生活基本保障,尤其要做好困难家庭的生活救助工作。(记者杨麟、通讯员张家翔、李伟)

责任编辑: 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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