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发布煤矿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8-04 08:53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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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山东省将每季度发布一次煤矿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鼓励社会各界监督,督促煤矿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山东煤监局要求机关各单位、省内各监察分局每季度上报在暗查抽查、专项行动、专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动中,发现煤矿非法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信息,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信息,并在其网站发布。

    山东煤监局规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非法违法行为信息在省局网站的公示期最低为半年,较大以上(含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信息的公示期最低为一年。被公示企业未按要求改正或屡查屡犯的,由所在辖区监察分局依法从重处罚,并延长公示期。煤矿企业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在公示期间终止的,经核查予以移除。(记者 左丰岐)

责任编辑: 郭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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