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底前北京城六区全面禁燃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8-05 08:54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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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北京市环保局正式发布《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界定了原(散)煤、粉煤、燃料油等十余种高污染燃料种类。根据“方案”,今年年底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率先建成禁燃区,到2020年年底前,城六区将全面“禁燃”。在禁燃区内,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取而代之的是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居民取暖、炊事等也不再使用燃煤。 

所有煤制品均列为高污染

禁燃区是指市政府划定的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将全面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方案”中界定的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水煤浆、型煤、燃料油(重油、渣油、重柴油等)、石油焦、油页岩、各种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除生物气化利用外其它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燃料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

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副处长刘炜介绍,就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的使用情况来看,煤炭仍是“主角”,以2012年能源消费结构为例,全市煤炭使用量大约为2270万吨,占25.4%。“与其他省市不同,北京市‘加码’规定,将所有的煤制品都列为高污染燃料,在禁燃区内彻底禁用燃煤,包括居民取暖和炊事在内。”刘炜说,其他省市在禁燃区内还保留了燃煤电厂、居民用煤设施等,相当于换了一种形式保留煤的使用,而北京的要求更为严格。

北京市2013年至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到2017年,全市燃煤总量要比2012年削减1300万吨,必须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其中,优质能源消费比重要从2012年的74.6%提高到90%,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要下降到10%以下。据悉,北京的燃煤消费量近年呈连续下降趋势,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也随之大幅下降,这说明压减煤等高污染燃料对空气质量改善有重要作用。

亦庄年底前率先建成禁燃区

记者了解到,禁燃区的范围包括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境,远郊区县10个新城建成区和全市市级及以上开发区。针对不同区县的实际情况,“方案”划定了各区县禁燃区的建成时限。其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全境将于今年年底前建成禁燃区。

刘炜透露,目前,亦庄的建设进度比较理想,去年刚完成一座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同时全区也在大力查处违规使用茶炉大灶的行为。“可以说,亦庄的煤炭使用量已经很小,基本只存在于违规行为中。”

根据“方案”要求,明年年底前,东城区和西城区全境也将完成禁燃区的建设。刘炜说,东城和西城目前煤炭的使用量也不算大,大概在10万吨以内,建设难度相对较小。

石景山区全境将在2017年年底前建成禁燃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全境将在2020年年底前建成禁燃区,其中2015年年底前实现无燃煤锅炉,到2017年辖区内的开发区和四环路以内区域建成禁燃区。

此外,到2017年,远郊区县10个新城建成区4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市级及以上开发区全部建成禁燃区;到2020年建成区80%的区域为禁燃区。“建设最困难的区县应该是延庆县,因为地理位置等原因,将建议其扩大地热资源等。”刘炜说。

区县年前上报禁燃区建设方案

“方案”要求,各区县政府将负责组织禁燃区的建设工作,年底前将禁燃区的建设方案上报市政府备案。在禁燃区内要实施“只减不增”的原则,任何单位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也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成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刘炜表示,对于各区县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拆除或者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高污染燃料销售单位也要逐步取消禁燃区内的销售网点;对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为保障禁燃区建设的进行,各区县应将禁燃区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严厉查处违反禁燃区管理要求的行为,同时,市区县政府督查部门将禁燃区建设和监管工作纳入督查重点,并及时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对未完成任务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此外,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供应单位也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满足禁燃区内清洁能源的供应需求。

责任编辑: 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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