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通过落户和居住证实现有市民化的城镇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8-12 11:1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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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改革非常重要的是居住证制度,”经济学家辜胜阻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专访时指出,“不仅户口上有公共服务,居住证上也要有基本公共服务。对于不愿或不能在特大城市落户的外来人口,通过居住证制度逐步享受原来只有户口上才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如子女教育、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

8月12日,经济学家、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张车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何宇鹏作客中国政府网,详细解答媒体和网友关心的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问题。

大城市吸引力强,但落户门槛特别高,目前改革方案当中特大城市的步子和口子都特别小,而且很慢,如何化解这个领域改革的供求矛盾?

辜胜阻坦言,特大城市“落户”的口子非常小,目前某些城市已经开展的“积分落户”名额也十分有限。因此,户籍改革是一种双重路径,对于特大城市,一方面是靠积分制落户,但很小比例的专业人才和投资人员才能够落户,另一方面,非常重要的是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制度和户口政策有什么区别呢?户口是你马上获得市民的权利,居住证是你逐步获得权利。”何宇鹏以已经实施该制度的广东为例,简单地说,叫“五年入学、七年入户”。也就是说通过五到七年的时间,外来人口就逐步享有和户籍人口接近或者同等的服务权利。按照本次户籍制度改革的文件,获得居住证后,外来人口即可享有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等六项公共服务权利,随着居住证时间延长,可以不断追加其他公共服务,直到和这个城市的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回流”现象,拥有城镇户口的,想办法要回老家弄一个农村户口,有农村户口进城务工的,也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对此,三位专家表示,“回流”背后隐含的是对农村土地升值以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升值的预期。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一大亮点是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做了明确的保障规定。农民进入城市落户,在现阶段不要求放弃“三权”。这样就使得农民不需要在城市落户和保留农村土地权利之间作出硬性选择,真正做到“家中有地,进退有据”。

辜胜阻将其形象地比喻为“穿衣服”:“打个比方,就是让进城农民穿上市民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这‘五件衣服’,但同时不脱掉农民的‘三件衣服’,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对稳定城市化进程十分有利。

过去城镇化对农民工来讲是没有市民化的城镇化,本次户籍制度的目标是推进市民化。三位专家总结,在中小城市主要靠“落户”,在大城市主要靠“居住证”,双轨并行把基本的公共服务覆盖到外来人口头上,实现有市民化的城镇化。(向思敏)

责任编辑: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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