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集中开展《文物保护法》修法调研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8-29 09:40 来源: 文物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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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国家文物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中旬印发各地文物部门征求意见。为进一步研究论证修订草案内容的必要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近期,国家文物局集中展开修法调研活动。

    8月20日至22日,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率调研组赴安徽省进行修法调研,实地考察了蚌埠、滁州、合肥、马鞍山等地14个文保单位和博物馆,听取了安徽省文化厅厅长袁华关于全省文物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安徽文物工作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安徽省文化厅文物局在强基础抓管理、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升博物馆藏品展示以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等方面取得新的经验,安徽省副省长谢广祥主持汇报会并讲话。

    在马鞍山市,励小捷主持召开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省直文博单位和部分市县文物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就文物认定、合理利用、所有权转让、社会参与等问题与大家进行了认真讨论。他强调,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事关文物事业改革发展大局,是全国文物系统的共同任务。各地文物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把这项工作做好做扎实。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共提出涉及修法的意见建议110条。

    8月20日至22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率调研组赴河南、河北进行修法调研,在郑州市、石家庄市分别召开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省市县文物部门、部分文博单位的意见建议。董保华强调了此次修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介绍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过程和主要修改内容,就文物管理体制、文物相关资质资格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座谈会上,两省代表对修订草案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170余条意见建议。

    据悉,这次修法调研由国家文物局党组统一部署,是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的重要环节,时间从8月中旬至9月中旬,为期一个月。调研期间,每位局领导率一个调研组,根据修法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分赴部分省区市进行专题调研,召开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地方文物部门意见建议。(文宣)

责任编辑: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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