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商登记清单前置审批事项缩减九成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16 09:55 来源: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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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备受青岛市民关注的《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经青岛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将下发通知正式实施。经过梳理,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81项大幅缩减至37项,仅占原前置事项的9.7%。

记者从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了解到,目前保留的37项前置审批全部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置的,没有一项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法律位阶的事项。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主要涉及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经营、金融领域和邮政电信等领域。由前置审批变为后置的事项中,有部分是对市场准入影响较大的审批事项,如消防、环保、成立会计师事务所、开办娱乐场所等事项。凡是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保留的事项,一律变为后置;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但是对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还是办理执照后进行审批关系不明确的,也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

据悉,与国务院分期公布取消前置审批的做法不同,青岛市采取的是制定权力清单的办法,凡是《目录》之外的都不得再实施前置审批。目前仅有广东、福建、深圳等地采取了这一做法,青岛走在全国前列。今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以外,其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再设置企业登记注册的前置审批,否则没有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 郭慕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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