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特教高中生将享受免费教育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18 09:57 来源: 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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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到2016年,全区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从2014年起,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班(部)就读的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并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对于重度残疾儿童,《方案》规定,对确实不能到校随班就读的7周岁至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教育部门将送教上门任务按残疾学生户口所在地(流动人口按居住地)分配到相应的中小学,纳入学校考核体系。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试点,2016年秋季学期起所有重度残疾儿童均纳入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由学校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档案,将其纳入学校学籍管理。 

对于纳入“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学校,在2014年秋季开学前全部开始招生。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学龄前残疾儿童纳入当地学前教育管理和资助范围。支持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有民办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辖区内残疾儿童入园。

宁夏还将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在3年内予以逐步提高,2014年提高到4000元,2015年达到5000元,2016年达到6000元。

责任编辑: 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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