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报告有利于科研信息共享 推动成果转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18 15:1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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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续积累、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

    科技报告制度由谁统筹实施?社会公众怎样共享科技服务?《意见》的各项规定如何落到实处?9月18日10时,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副司长叶玉江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所长贺德方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科技报告有利于科研信息共享 推动成果转化

    叶玉江介绍,做好科技报告工作的意义非常重大。第一方面,它是持续地积累国家知识财富,时间长了以后,就形成国家一个完整的科技报告体系,是我们国家整个知识财富的集中体现。后人再来做科学研究就可以参考和借鉴前人研究的过程和结果,这样对于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第二方面,科技报告对于科研管理也有很重要的作用。对科技报告系统地梳理以后就可以了解科研工作部署的情况和效果,我们部署了哪些工作,产生了什么样的成果,在科技报告里就有很好的反映。另外,对于解决目前科研工作重复交叉也有借鉴和启示,比如同样内容或者相似内容的报告是不同的项目,那我们就可以看出来项目安排的重复程度。作为政府部门对优化科研管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第三方面,科技报告某种意义上讲是科技成果很客观的体现。把它系统地保存和整理以后,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到、能够共享到,对推动成果转化的人来讲就有很重要的作用,可以系统地梳理科研工作产生的成果,用他们的眼光来判断哪些成果可以转化。

    科技报告会不会涉及到商业机密?

    贺德方表示,我在解释科技报告内涵的时候也涉及了一些,因为它是伴随科研过程随时提交产生的。显然存在网友提到的保护报告完成人的权益问题,这也是我们在设计系统当中重点考虑的问题。现在系统把用户分成三类,对社会公众不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就可以了解科技报告文摘的一些消息,他可以了解一些基本的信息。但是要想了解科技报告的全文信息,一是要实名注册,另外科技报告撰写人可提出三到五年的延迟公开时间。延迟公开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不能成为拒绝提交科技报告的依据。保存在系统当中的科技报告每一页上都有水印,看报告的人是从哪个渠道来的,看报告的目的是什么,我们通过系统都能有深入的了解。

    撰写科技报告应成为我国科研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习惯

    撰写提交科技报告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说是一个自觉行为还是强制行为?贺德方表示,科研人员申请的项目如果是国家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撰写科技报告就是科研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是强制提交的。其实美国也一样,美国能源部门的项目明确规定,申请超过25000美元的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来提交报告。科研人员如果不写报告,课题就没法验收,没法验收就没法申请新的科研经费,所以这是强制的责任和义务。

    叶玉江表示,科技报告工作刚刚启动的时候,可能很多科研人员会觉得是负担,所以我们要强制,慢慢形成习惯。别的负担可以减轻,这个负担不能减轻,这是基本义务,做科研人员必须要有这个意识,做科研就要提交科研报告,其他东西可以简化,这个东西不能简化。

    科学家通过科技报告系统可避免重复申请立项

    贺德方说,科技报告的系统从国家层面是一个庞大的科技信息资源系统,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有很专业的分工,搞化学的人不一定关心石油领域,他可能关心物理和数学。我们这套系统建立以后是为科学家共同体或者群体,通过报告可以借鉴了解别人在干什么,不要重复申请。有这套系统以后,你重复申请,我们在立项时一查就知道。

    哲学社会科学要不要交科技报告?

    网友讲的社会科学要不要交科技报告,《意见》中的科研活动目前仅包括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活动等,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如有积极性呈交报告,专家建议这一类研究可以参考借鉴《意见》的一些要求,因为这也是国家的管理体制问题。历来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是分开管理的。科技部主要涉及的是自然科学研究,我们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是在中宣部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是另外一条线。现在来看,两方面的交叉融合也很重要,但还在过程中,等融合到一定程度以后,规定就会统一。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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