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21 08:40 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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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以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为导向,以生态保护与恢复、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环境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快了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探索出一条以生态建设为基础的内陆欠发达地区转型发展的新路子。

    为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近年来,甘肃省陆续出台了《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一系列涵盖生态保护和建设各个领域的规章制度,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与此同时,还完善了产权登记制度,明确界定了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矿山开采权、水权等权益,并且制定了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生态补偿标准。

    甘肃省还坚持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先后建立了森林生态补偿机制、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机制。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共有1.27亿亩重点公益林纳入森林生态补偿范围,年均补偿资金7.2亿元,有效增强了公益林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等各项生态功能。近3年来,全省累计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31亿元,年均补偿资金10多亿元,对2.41亿亩草原、2212万亩人工草场、22.1万户牧民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促进了草原植被恢复。全省近年来共征收水土流失危害补偿费2.5亿元,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全省近年来共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8.44亿元,累计投入保证金2.96亿元,恢复整治了43个矿山地质环境。

    为了加强水源地、湿地保护,促进生态修复,我省在重点区域和流域积极开展了湿地补偿试点、祁连山生态补偿示范区、敦煌等6县区沙化土地封禁试点。重点实施了甘肃黄河首曲、黄河三峡等湿地保护工程。在此基础上,我省还积极争取将张掖黑河湿地、尕海则岔湿地等2个自然保护区和永靖、玛曲、高台等6个县列入国家湿地保护补助试点范围,开展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试点工作。同时,还争取将祁连山保护区内的林地、冰川、雪山等水源地纳入生态补偿范围。

    在实施重点流域治理方面,我省先后实施了黑河流域综合治理、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等规划,黑河、石羊河下游干涸多年的东西居延海和青土湖重现生机。此外,甘肃、陕西两省的六市一区政府还签订了渭河流域环境保护城市联盟框架协议,有力提升了渭河流域污染防治、水质监测、水源地生态保护的能力和水平。(记者 陈泳 实习生 李静环)

责任编辑: 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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