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发布国庆长假消防安全提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28 16:31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 白阳 邹伟)国庆长假即将拉开帷幕,公安部消防局28日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注意节日消防安全,享受平安欢乐的“黄金周”。

    “十一”长假期间,商场、景区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是火灾事故的易发高发时期。公安部消防局提示,驾车出行前要检查电路、油路,查看车载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乘坐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留意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

    在景区游玩时,不要动用明火,不随便吸烟、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进入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须留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器材位置。

    家庭防火时刻要牢记。不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外出时随手关闭电源、气源;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要乱扔火种。国庆佳节探望长辈,要注意检查家用电器、燃气安全,教会老人紧急时的报警、疏散逃生方法。

    公安部消防局提示,若遇到火灾,要辨明方向,有序逃生,不要返回火场拿取财物。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要尽快从安全通道撤离;穿过浓烟逃生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防止吸入有毒烟气;身上着火,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责任编辑: 肖磊涛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