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召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08 10:28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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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奠定坚实基础。河北省委副书记、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沈小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农村改革的迫切需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迫切需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迫切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强调,要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河北省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重点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周边界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查询不方便等问题,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四相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和查询服务信息化。目标任务是:2014年继续扩大试点,试点面积为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0%,平乡县开展整县推进试点,其他地区开展整乡推进试点。2015年全面推开,当年完成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0%,2016年完成承包耕地总面积的40%。在工作推动中要牢牢把握六个关键点。一要坚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正确方向。这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原则上不对承包关系作大的调整,在具体操作中,是否需要微调以及如何微调,由各村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决定。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底线,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做到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农户承包地块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的土地,严禁借机乱收费。二要把握以确地为主的确权原则。凡是土地已经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权到户到地。对一些特殊情形,可以根据农村实际,通过民主程序和县(市、区)、乡(镇)审核同意,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三要坚持依法规范。要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法律政策尚未明确的,通过村民议事会、理事会、代表大会等群众集体决议的方式处理。要坚持公开透明推进,每个村要建立公示制度,实行摸底调查、登记台账、成果图表、权证发放“四公示”。四要充分依靠群众。通过发放明白纸、驻村工作队入户宣讲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五要保证工作质量。严格标准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建立专业队伍,把工作做细做实。六要用好确权成果。在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拓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引导农民放心大胆流转土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试点,推动河北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

    会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有序展开。要强化领导责任,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实施,解决和处理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强化分工协作,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强化经费保障,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各县(市、区)要确保工作经费,设立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要强化政策支持,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做好政策解答等工作,特别要讲清确权登记给群众带来的好处。要强化督导验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后,县(市、区)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设区市要对县(市、区)工作进行抽检抽验。要强化社会稳定,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处理出现的矛盾,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大局稳定。

    平乡县、平泉县、石家庄市鹿泉区负责同志在大会上作了发言。(记者 四建磊)

责任编辑: 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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