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监督信息 让国企监事会真正“硬”起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09 13:5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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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会议强调,下一步,监事会要创新监督形式,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参照有关监督机构及上市公司监事会信息披露的做法,采取适当方式,公开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打造“阳光央企”,有效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10月8日中国政府网) 

  我国改革一开始就把国企改革视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目前九成以上国有企业建立了现代制度。如今,国企改革将迎来第二轮高潮,可以说是国企改革的第二步。

  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是国企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如果不公开这些情况,就违背了国企成立的初衷。从某种角度来说,公开财务预算等信息是国企改革的“基础设施”,这有利于民众充分了解国企的经营状况,更好地监督改革,为改革建言献策。

  一个真正的企业,监事会监督制衡的治理功能是现代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或许很多人没听说过,国企监事会就是做这个工作的。

  这也不能埋怨大家“见识短”,文件上的规定和实际的工作确实有不小的差距。目前许多国企的监事会低效、形同虚设,这与监事的非专业化、职业化和市场化状况有着很大关系,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国企监事会“命悬”市场化。

  由于“你懂的”原因,大多数国企监事长期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身份一般为公务员、工会主席或党委成员,大多无经营管理经验,无法律、财务等知识,这些能力的欠缺自然会影响其对问题的察觉与判断。

  这样的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类似“助理裁判”的作用,缺乏能力的监事由于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为什么“举旗”,结果往往干脆不“举旗”或乱“举旗”。

  为适应市场化改革的要求,遵循产权约束对治理环境建设的客观规律,国企监事会体制机制可以从两个方面创新。一个方面是外派监事会体制和“一对多”工作模式(主要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这明显难以适应发展混合经济对股东利益保护的内在要求,需适时进行变革和改造。

  另一个是监事会要在国企分类中找准监事会的功能定位。比如在竞争类国有企业中,对于已实现整体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应定位于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仅要确保国有股股东的权益,还要平等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

  当然,要想真正保证国企监事会的有效性,彻底改变国企治理结构中的“人治”,只有建立和开放包括监事在内的选聘市场,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从制度上使各种人才能有平等的机会进入国企监事会中发挥才能,才能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市场化的监事队伍。更重要的是,正如会议所强调的,采取适当方式,公开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国企监事会真正“硬”起来。

  监事会制度是我国防范公司内部人控制、尤其是国企管理层贪腐寻租的基石,新一轮国企改革必须将强化和完善监事会制度作为首要前提。在“混合所有制”已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核心模式的背景下,国企监事会制度应与时俱进,尽快形成与之相匹配的功能定位和权责对应的新格局。(年巍)

责任编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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