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组合拳”防止污染反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12 16:26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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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南京10月12日电(记者 郑思远)为加强大气污染源管控,防止污染反弹出现雾霾天,江苏日前打出“组合拳”,要求各地抓紧制定2014年年底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具体方案,使“绿色青奥”的保障措施转化为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确保实现PM2.5浓度考核目标。

    根据江苏省政府通知要求,发生橙色及以上的重污染天气时将严格执行《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实施最严格的停产、停工措施。

    江苏将重点整治当地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污染源以及施工工地扬尘、机动车污染等,确保实现江苏省各地PM2.5年度考核目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未按规定建设治污设施、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将依法从严从重从速处理。对环保信用评价中被评为红色或黑色的企业,原则上金融机构今年10月至12月不予提供贷款支持。

    同时,江苏今年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相关生产线今年10月起全面停产。结合各地改善空气质量的实际需要,更大力度压缩钢铁、水泥等行业低端低效率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控燃煤污染、燃煤品质,继续实施绿色发电调度,安排煤耗低、治污设施全的电力企业优先发电。严控工业污染,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

    2015年1月1日起,扩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范围至江苏全省,征收标准提高至1元/平方米每月。将扬尘治理措施费纳入工程造价,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今年10月至12月不得开工。

    为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江苏各地加油站(点)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同时,年底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30.7万辆以上。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确保按计划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

    今年秋季,江苏各地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引发的严重污染事件,出台相应措施,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

责任编辑: 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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