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16 09:36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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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大类收费项目,内容涵盖外交、物价、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和行业 

    去相关部门办事,哪些费用该交,哪些费用不用交,现在可以一目了然了。10月1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已经由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公布。

  目录清单公布了按部门划分的43大类收费项目,内容涵盖了外交、物价、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工业和信息化、水利、农业、商务、文化、卫生等部门和行业。同时还公布了详细的收费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清单中,涉及教育部门的收费有15大项,包括托幼园所收费、高等学校学费、考试考务费等内容;公安部门收费8大项,包括证照费(含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等),限制养犬登记注册费、年检费等内容;民政部门收费3大项,分别为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殡葬收费等。此外,事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职业技能鉴定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考试考务费、强制性培训费、劳动鉴定费;国土资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登记费、土地登记费;住房城乡建设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城市污水处理费、考试考务费、临时占用绿地费;交通方面的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道路事故清障费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收费项目,在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中都有列明。

  收费清单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根据现行有关政策编制。据了解,有关部门将所有收费(基金)项目纳入收费清单管理。同时,对涉企收费(基金)项目编制独立的目录清单,以方便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收费清单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收费取消、停征、名称和执收单位变更等情况,有关部门将及时更新收费清单的相关内容。

  今后,凡未纳入收费清单的收费(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收费(基金)的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查办机制,及时回复查办情况。有关部门将坚决制止各类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行为,对违规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收费(基金)标准、扩大收费(基金)范围的,将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详细目录清单可登录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物价局官方网站“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专栏进行查询。监督和咨询电话分别为:0351-2024941(省财政厅)、0351-3046781(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 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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