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实施半月 近20万案件“晒”上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17 17:52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 白阳)《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自10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10月16日中午,全国检察机关已通过网络发布近20万条案件信息,其中案件程序性信息197079条,重要案件信息8301条,法律文书15528份。 

这是记者17日从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晋介绍说,实施案件信息公开是推进检务公开的重要举措,主要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机制等两方面内容。对于涉嫌罪名、办案进程等与诉讼程序有关的一般案件程序信息,当事人除了直接去办理案件的检察院现场查询外,还可以根据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账号在网上查询;而对于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等情况,负责该案的检察院将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

案件信息公开后,如何保护公民隐私权不受侵害?王晋表示,规定设定了“负面清单”,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相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的法律文书将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做匿名处理,并对家庭住址、通讯方式、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进行技术屏蔽。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包含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等四个不同版块,内地31个省、区、市均已开通运行;此外,全国还有27个省级院及1600多个地市院和基层院开通官方微博,400多个检察院开通官方微信。王晋透露,最高检下一步计划让案件信息公开网与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联动,把案件信息公开网“大而全”的优势与两微一端的“短平快”优势有机结合起来。

责任编辑: 卢静娜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