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八条“硬杠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22 10:31 来源: 宁夏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2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队伍建设的通知》,对窗口队伍建设提出了八条“硬杠杠”,开创了西部省区专门出台政策支撑政务服务队伍建设的先河。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在调研中发现,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存在安排临时聘用人员到窗口服务,对派驻中心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提拔使用实行“差别化”对待等问题,使窗口队伍不同程度出现“人员固化或更换频繁”、“待遇边缘化”现象。

新出台的规定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是行政机关公务员,或依法授权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各部门应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干部派到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应当作为培养群众满意公务员的基地。对连续3年获得政务服务中心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应列为派出部门的后备干部人选,派出部门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时应向窗口优秀工作人员倾斜。

同时,《通知》还规定窗口工作人员提拔任用时,要把工作经历和表现作为考核考察的内容之一。因考核不称职、工作长期表现不好被退回原单位的,所在部门3年之内不得重用和提拔任用。各部门新提拔的处级以下干部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当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满1年。政务服务中心应通过培训、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

责任编辑: 刘笑迪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