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推进会分片举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22 13:41 来源: 卫生计生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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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实,9月29日和10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分别在海口市和长春市召开了南北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推进会。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秦怀金司长、金生国副司长及教育处有关同志,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科教处负责同志,中国医师协会有关同志及部分专家与会。

  会上,各地代表汇报了本地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就经验做法和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秦怀金司长和金生国副司长分别讲话,就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认为,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医改的重大举措。《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印发实施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于今年2月召开全国工作会议,李斌主任讲话进行动员部署,国家相关部委司局级领导参会,体现了各方面对住培工作的高度重视。8月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近期公布了第一批450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录,中央财政建立了对培训工作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并即将下拨2014年度的补助资金。这标志着国家层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政策体系、培训平台、保障措施等已初步建立,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工作已转入各地具体启动和落实的新阶段。

  会议要求,下一步各省(区、市)要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培训基地内涵建设。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450家培训基地名录的基础上,各地至迟要于10月25日前公布专业基地和协同单位名录以及培训招收计划和基地容量等信息,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期间,要结合中国医师协会反馈的情况,严格审核,坚决杜绝少数地区协同单位过多、培训容量虚高等问题。二是尽快落实地方财政补助经费。各地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抓紧做好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工作,落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的要求,建立专项补助经费。新疆自治区地方财政按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提供经常性补助,值得各地特别是中西部省(区、市)借鉴。同时,各培训基地也要加大投入,并严格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三是积极稳妥完成今年的培训招收工作。对于已经启动或完成招收的地区,要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制度标准要求。对于尚未启动招收的地区,要抓紧工作进度,力争于11月上旬完成招收。招收情况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上报我委,上报时不仅包含今年国家计划情况,国家计划外招收情况也要一并上报。各地要确保完成培训招收计划任务,特别是优先确保完成好全科专业的招收,可采取面向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同步招收、名额调剂时优先考虑、动员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积极协同选派参培人员等措施统筹推进。对培训合格后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当地财政对其本科学费(助学贷款)予以补助。四是统筹谋划好下一步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岗位需求数、培养能力以及当年毕业的医学生数等,提前摸底、科学测算,尽快上报明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需求等,有关数据要于11月底前完成报送。要加强培训考核方法研究,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各地既有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要预留与国家住培信息管理系统对接的端口,还没有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地区直接使用国家系统,避免重复建设。

  会议强调,做好下一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各地要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要高度重视。要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国家有关政策和李斌主任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对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多宣传、勤宣传、反复宣传,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培训基地、师资和培训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并作为地方医改的重要内容予以推动,执行情况要作为主管领导和部门业绩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二是要严格管理。要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加强对培训基地内涵建设、培训实施、过程考核以及财政资金运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三是要勇于创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在全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地要发挥主动性,根据国家制度的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具体培训方式、师资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做法,提高培训水平,确保培训成效。四是要加强宣传。要利用好各种适宜途径,宣讲政策、宣讲工作、宣讲实例,挖掘树立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典型,营造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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