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将免征印花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30 17:33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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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 高立、韩洁)记者30日从财政部获悉,我国将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以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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