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底将实现全覆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31 11:08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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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保险业“新国十条”已经出台两个月有余,山西的实施细则也最终于近日出炉。30日,记者从山西省金融办了解到,省政府常务会议在近日审议通过了全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推进全省现代保险服务业转型发展。据悉,该《意见》共包含了十个方面共28条举措,明确了“新国十条”在山西的具体落实措施及时间点,按照《意见》,今年年底,将实现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全覆盖。

    今年9月,山西省政府与保监会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明确将保险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试点项目安排在山西先行先试,支持山西组建寿险法人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并先期在全省大力推进旱灾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新产品试点。山西省金融办相关人士介绍,《意见》的出台是保险“新国十条”的山西化和本地化,是加快山西省保险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推手。

    记者了解到,此次《意见》提出积极运用保险保障工具,充分发挥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山西现代金融体系,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民生保障服务,并细化为十个方面共28条举措:即明确贯彻保险“新国十条”的总体要求;提出拓宽保险业服务领域的重要任务;运用保险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完善保险对灾害事故的防范救助机制;拓展“三农”保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发挥保险对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推动保险业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加强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

    根据《意见》,到2014年底,山西将实现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全覆盖。到2020年,力争全省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保险惠及更多居民。目前,在阳泉、运城等试点城市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下一步,山西也将建立完善的保险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强化财政配套资金保障,逐步制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切实推动全省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

责任编辑: 刘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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