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税多举措落实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1-14 09:10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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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确保最新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省国税局多措并举全力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据测算,最新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调整后,预计黑龙江省每月新增5500户左右,总计每月40万户左右纳税人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每月新增免征增值税额1800万元左右,总计每月免征增值税额8800万元左右。

省国税局及时转发文件,召开视频会议进行部署,将政策精神传达到全省国税系统,确保各级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及工作要求,保证税收优惠在执行过程中不偏离、不走样,做到理解到位、执行到位。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短信平台、微信、税企QQ群等多种途径开展优惠政策宣传,使受惠企业更加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认真开展相关企业培训和纳税辅导,及时解答小规模企业政策咨询,指导纳税人正确填写纳税申报资料。强化技术保障,省国税局还及时进行税收征管应用系统软件升级,完善信息支撑手段,调整优化网上申报系统功能。通过编写相关业务需求,反复测试调试,确保网上申报系统充分满足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要求。

责任编辑: 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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