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贯彻“八项规定”
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1-22 13:27 来源: 广西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2809户单位上缴财政及补缴税款1.1多亿元,追回退回违纪所得5948多万元

1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通报了广西贯彻“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截至9月30日,全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存在违规问题的2809户单位,共上缴财政及补缴税款1.138亿元,追回及退回违纪所得5948.82万元,调整账务7.76亿元;对1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据介绍,今年8月份开始,广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财经违法违纪行为。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较好地完成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等阶段的工作任务,发现了涉及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的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涉及金额73.25亿元。

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区纳入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2.8126万户,共发现涉及违规违纪单位1507户(其中私设“小金库”单位13户),涉及问题金额35亿多元。在重点检查阶段,对270个单位(涉及61个部门)进行了检查,检查面达到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58.65%,基本上覆盖了自治区本级预算收支规模较大、与群众利益较为密切的重点部门。通过重点检查,全区共发现涉及违规违纪单位1302户(其中私设“小金库”单位29户),涉及问题金额38.24亿元。(记者/周红梅)

责任编辑: 张维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