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接受荣兰祥
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1-27 20:36 来源: 大众网
【字体: 打印本页

    今天(11月27日)下午,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荣兰祥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荣兰祥于11月3日提交的辞职报告中提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由于个人原因,不便继续履行代表职责,请求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根据法定程序,全国人大代表若要辞职,先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其请求,再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目前山东只是“走”第一步程序。(记者 于潇潇)

责任编辑: 穆淼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