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05 10:33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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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辽宁省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近年来,辽宁省将旅游业确立为辽宁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布实施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以来,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旅游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与旅游市场的快速发展变化、与旅游发达省份相比,尚有一定差距。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认识,增强发展旅游产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推动和发展旅游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转换发展理念,强化战略意识,采取有力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发展旅游产业的强大合力,努力把辽宁省旅游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要科学论证、统筹谋划,合理编制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挖掘、整理、整合全省旅游资源,对重点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和开展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要编制专项规划,避免旅游产品同质化,打破旅游地区分割,加强各地区间的交流、沟通、协作,实行错位发展,合作互补。

三、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及时出台相关扶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重点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训、旅游形象的塑造和宣传、市场和产品开发等工作。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重点生态、文化旅游区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旅游业,鼓励个人创办旅游配套服务企业。

四、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景区旅游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应急救援、游客信息服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安防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点旅游区和旅游线路,进一步完善游客咨询、标志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精品景区。

五、加强宣传推介力度,努力提高辽宁省旅游的知名度。省政府要围绕辽宁省旅游品牌,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总体方案,统一组织、协调辽宁省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景区、大型旅游活动的促销宣传活动,开发境内外旅游客源市场。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营销策略,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努力形成有影响的品牌效应。

六、要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旅游专业队伍培养。要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导游评价制度,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企业合作,建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以适应和满足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七、加强市场诚信建设,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要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引导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要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完善违法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的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文明消费。

 

责任编辑: 戚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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