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谋求绿色崛起 更需要法治有力托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08 09:34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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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依靠法律治理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法治。实现法治,是人类社会的发展潮流。建设法治中国,正是全体国人正在奋力追求的发展目标。如今,随着一场重要会议的召开,达成这个目标,我们越来越有信心,越来越有底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号角,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升华、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表明我国将以法治作为根本手段,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符合时代潮流、符合社会期待、符合人民诉求的国家战略选择。有了法治的力量,中国人民前进的步伐将更加铿锵有力。 

    建设法治海南,是我们贯彻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途径,也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重要内容。刚刚结束的省委六届七次全会作出了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海南建设的重大决定,出台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对法治海南建设工作作出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我们要把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改革发展稳定、反腐治吏管党纳入法治的轨道,为海南改革发展、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坚强保障。 

    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海南,需要法治的强力护航。当前的海南正处在特殊的发展时期,国际旅游岛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结构调整进入攻坚期,各种矛盾纠缠难解,各方利益互有冲突,各个阶层各有诉求。各花入各眼,期待各不同。如果不能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在法治的轨道内推进改革,我们将难以化解利益博弈带来的冲突,难以缓解结构调整带来的阵痛,难以满足社会各界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但如此,随着改革的深入,新的矛盾和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如此,新旧问题交汇,改革势必会面临纷繁复杂的困难局面,或者事倍功半,或者难以寸进。要避免出现这种结果,就必须依靠法治,倚仗法治的力量。有了法治作为前提,公平正义原则就会在改革中得到很好地贯彻,各方面的利益就会得到很好地平衡,改革的阻力就会大大减小,革故鼎新、持续前行就有了基本保障。 

谋求绿色崛起的海南,更需要法治的有力托举。海南绿色崛起的重要标志,就是形成“以人为本、环境友好、集约高效、开放包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模式。完成这一目标,不但需要科学规划,振兴产业,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也需要改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平安和谐。无论哪一方面的工作,都需要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例如,没有法治作保障,规划可能就会因人而变、因人成“规”、因人而“划”;保护生态可能就会给发展经济“让位”,成为可有可无的“小事”;改进社会治理,也可能就会因人而异,时紧时松,时重时轻。诸如此类的现象都会妨碍、迟缓甚至阻止、破坏我们发展的步伐。所以,我们必须加快法治建设,为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法治的力量托举起海南的绿色崛起。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建设法治海南,关系到海南的未来、关系到我们的明天。让我们行动起来,为法治在海南的全面实施尽自己的一分力量!

 

责任编辑: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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