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与重庆签订广告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12 15:36 来源: 工商总局网站
【字体: 打印本页

工商总局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订广告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12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在北京签署推进广告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黄奇帆出席签约仪式。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主持签约仪式。总局副局长甘霖、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刚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近年来,总局积极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大力实施广告战略,推动广告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11年11月以来,总局分别与北京、江苏、河南等13个省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推进广告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当前,重庆市广告业发展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市政府充分认识到发展广告业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希望与总局建立合作机制,推进广告业进一步服务西部大开发国家战略实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根据合作协议,总局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将共同加强广告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完善市场机制和管理机制,集聚区域优势资源,推动重庆市广告业为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总局将支持重庆市在谋划全国广告产业发展总体布局、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加强广告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重庆市人民政府将全面落实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为行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良好环境。依据合作协议,双方还将合作支持有利于重庆市和全国广告业科学发展的其他事宜。

  协议还约定了双方合作机制。国家工商总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将建立促进重庆广告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总局和重庆市政府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总局相关司局和重庆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共同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合作内容有效实施。

责任编辑: 戚轩瑜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